适用人士
-
外国国民(阿富汗、柬埔寨、阿尔巴尼亚、古巴、老挝、尼泊尔、越南和朝鲜的国民除外);
-
澳门特别行政区(澳门特区)居民;
-
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(有外国护照);
-
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,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;
-
台湾居民。
申请要求
-
大陆申请人必须先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(即是拥有外国护照),方可提出申请,澳门、台湾和外国地区申请人可直接提出申请;(如没有外国护照可委托本司代办,3-6个月内完成,没有移民监,而该外国护照可在120多个国家免签证,当中包括新加坡和香港,详情请与我们联络)
-
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;
-
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;
-
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,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,但在特殊情况下,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、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/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,亦可予接受;
-
申请人能够对本港经济做出重大贡献;
-
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,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、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。
-
中国公民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,并符合以下条件,可申请来港投资:
(1) 申请人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(即是拥有外国护照);及
(2) 申请人拥有外国护照后,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二年 或 取得外国护照前三年内在海外不少于二年居住时间。
备注:(「海外」是指中国内地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及香港特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),而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。
本地保证人
提名一名本地保证人。本地保证人可以是公司或个人。
如保证人是个人,应符合以下条件:
-
年满18岁或以上;
-
为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;以及
-
熟悉申请人
-
证明文件
咨询服务费
-
香港商业移民申请只收取咨询服务费, 绝无其他什费
(若客户之商业移民申请不幸被拒,咨询服务费将得以全部退还)
-
客户可委托我们代为申请外国永久居留权(第三国)
(若客户之第三国申请不幸被拒,咨询服务费将得以全部退还)
备注:
获准来港投资的人士,如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,可依法申请香港特区居留权。
香港商业移民计划申请流程图
![香港商业移民](/UploadSysFiles/images/hkym.jpg)